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普通本科校园设置暂行规定》等法令和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,现对拟申报的2个高校设置事项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不同定见,请经过邮递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方法据实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在名字、身份证号和联系方法,逾期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分: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(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),邮编:250002,联系方法,作业邮箱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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